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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编制考试丨知识学习的含义及种类


【考点讲解】

知识学习的含义及种类历年都是编制考试常考知识点。

考查题型主要以客观题为主,一般有以下两种考查形式:其一,从不同维度来看,可以分为哪些。其二,以案例反选的形式出现,这类题型要求考生深刻理解知识学习的内涵,要求考生能区分其中的不同点。

这里,我们为考生详细讲解这块知识,希望能帮助各位考生通过教师编制考试。

【知识点梳理】

一、知识学习的含义

知识学习,指学生在教师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的指导下,积极主动地接受和占有前人所积累下来的知识经验,在头脑中构建相应的认知结构的过程。

二、知识学习的种类

1.根据头脑内知识的不同形式、学习任务的复杂程度划分,知识学习分为符号学习、概念学习和命题学习

1)符号学习,又称代表学习,指学习单个符号或一组符号的意义,或者说学习它们代表什么。

符号学习的主要内容是词汇学习。如汉语的词汇教学和英语的单词教学都属于符号学习。符号不仅仅限于语言符合,也包括非语言符合,如实物、图像、图表、图形等。符号学习还包括事实性知识的学习,如历史课中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的学习,地理课中对地形地貌和地理位置的学习。在此要注意一下关于事实性的知识是属于符号学习。

2)概念学习,即掌握同类事物的共同的关键特征和本质属性。

3)命题学习,实质上是学习若干概念之间的关系,或者说掌握由几个概念联合所构成的复合意义。其复杂程度高于概念学习。命题学习必须以概念学习和符号学习为前提。

备注:在学习过程中,考生注意区分概念学习和命题学习之间的关系。

2.根据新知识与原有认知结构的关系划分,可以分为下位学习、上位学习和并列组合学习

1)下位学习(类属学习):指将概括程度或包容范围较低的新概念或命题,归属到认知结构中原有的概括程度或包容范围较高的适当概念或命题之下,从而获得新概念或新命题的意义。

简单来说,下位学习的学习就是一个至上而下的一个学习,先学习一个大的,高级的概念再去学习小的低级的概念,比如说学习了水果的概念再学习苹果概念或者香蕉的概念。

有些时候,出卷人也会考察一些较难的知识点,比如下位学习的具体分类。下位学习可以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派生类属,即新学习内容仅仅是学生已有的、包容面较广命题的一个例证,或是能从已有命题中直接派生出来的。我们可以简单的理解成以前学习的同化,不改变原有的机构。从大到小直接派生出来,比如说一开始学习了鸟是有羽毛,有喙的,会飞的动物。接着又学习了麻雀。那么这个就是直接派生出来的一种学习。另一种是相关类属,即新内容纳入可以扩展、修饰或限定学生已有的概念、命题,并使其精确化。比如说先学习了鸟是有羽毛的,有喙的,会飞的动物,接着学习了鸵鸟,鸵鸟也是一种鸟,但是不会飞,那么我们就需要对原有的对于鸟的概念有所修饰了。这种就属于相关类属的学习。

2)上位学习(总括学习):是指新概念、新命题具有较广的包容面或较高的概括水平,这时,新知识通过把一系列已有观念包含于其下而获得意义,新学习的内容便与学生认知结构中已有观念产生了一种上位关系。比说先学习了苹果,香蕉的概念再学习水果的概念。

3)并列组合学习(又称为并列结合学习):当新概念或新命题与学习者认知结构中已有的观念既不产生下位关系,又不产生上位关系时,它们之间可能存在组合关系,这种只凭组合关系来理解意义的学习就是并列组合学习。比如说学习了什么叫质量再学习什么叫能量。


最后,祝愿每一位考生都能够得偿所愿,顺利通过教师编制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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