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师招聘 > 笔试备考 > 公共教育 > 法律法规
教师与其他主要教育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
1、教育行政机关法律地位特征:①相对独立性;②专门性;③地域性。
2、教育行政机关属于哪类法人?
机关法人(企业、机关、事业、社团共四种法人,法人是一个社会组织)
3、教师与教育行政机关的法律关系:①教育行政法律关系;②教育民事法律关系。
4、学校是指经主管机关批评或登记注册,以实施学制系统内容阶段教育为主的教育机构。它包括学制系统内以实施学历性教育为主的教育机构,又包括各种实施非学历教育为主的教育机构。
5、简述学校法律地位的主要特点:①具备相应的法人资格;②依法自主办学;③享有法人财产权;④具有公益性质。
6、简述学校六项义务。
①遵守法律、法规
②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③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④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⑤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⑥依法接受监督。
7、教师与学校的法律关系到底属于什么关系?有二类:①任命制下的教育行政法律关系。②聘任制下的教育民事法律关系。
8、教师聘任制的形式:①招聘;②续聘;③解聘;④辞聘。
9、简述我国现行教育基本法学生权利。
①参加教育教学安排的和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或助学金。
③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④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
⑤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权利。
10、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这是公民的申诉权和诉讼权在学生身上的具体体现。
11、列举学生义务。
①遵守法律、法规
②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③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④遵守所在学校的管理制度。
9、教师与学生的法律关系。
①在履行教师职务过程中与学生形成的管理关系。
②在履行教育职务过程中与学生形成的平等关系。
最后,祝愿每一位考生都能够得偿所愿,顺利通过教师编制考试!
教师编制考试相关内容可以关注微信公众号:“苏程学校”。我们会不定时推送最新的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