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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编法律法规知识点丨学生权利


2019年编制考试即将到来!为了帮助正在考编路上奋斗的你。苏程学校法律法规授课老师为大家提供一些自己整理出的关于学生权利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点,希望能为考编的你带来一些帮助!

一、知识点解析

(一)受教育权

学生的受教育权主要包括受完法定年限教育权、学习权和公正评价权。

受完法定年限教育权是指年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并受满法律规定年限的教育,学校和教师不能随意开除学生。

学习权是指学生有权利在义务教育年限内在校学习,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口随意侵犯或剥夺学生参加学习活动。

公正评价权。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享有教师学校对自己的学业成绩、道德品质等进行公正评价,并客观真实地记录在学生成绩档案中,在毕业时获得相应的学业成绩证明和毕业证书的权利。

例如:教师不得禁止学生进入课堂上课学习;不让学生使用教育设施;不让学生参加考试等。学生在校期间,班主任对其进行的操行评定要客观公正,否则就是侵权行为。

(二)人身权

人身权是学生作为公民享有的最重要的权利。身心健康权,保护学生的生命健康、人身安全、心理健康等内容。

学校向学生提供的饮用水要安全卫生。不得向学生出售暴力色情恐怖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人身自由权表现为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对学生进行搜查,不得对学生关禁闭。

人格尊严权涉及的内容很多,比如给学生起外号、罚站罚抄、按成绩好坏排座位等都属于侵犯人格尊严权的行为。未经学生的允许,教师不得公开考试成绩。否则,就是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

(三)财产权

财产权是指具有物质财富内容,直接和经济利益相联系的民事权利。教师编制考试较常涉及的是财产所有权,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其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老师没收学生的课外读物拒不归还就侵犯了财产所有权。受赠权是指接受别人赠予的财物的权利。同学中有谁过生日,我们可以送礼物表达感情,而学生也有权接受他人赠予的礼物。

二、例题分析

1.李老师未经同学同意,将全班学生的期末考试成绩排名张贴在了教室里,此做法侵犯了学生的(  )。

A.姓名权  B.受教育权  C.财产权  D.隐私权

【答案】D

解析:未经学生允许,张榜公布考试成绩的做法就属于侵犯隐私权,故选D

 

最后,祝愿每一位考生都能够得偿所愿,顺利通过教师编制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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