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南京市栖霞区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对 894位申请人的条件进行综合审查,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同意认定 247人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同意认定484人小学教师资格;同意认定163人幼儿园教师资格。
因相关部门核查的个人犯罪记录情况尚未反馈,如后期我局收到申请人的犯罪记录情况而本人在个人承诺书中未如实申报的,一经查实,将依据有关规定,由教育行政部门作出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处罚。
申请人可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portal/home/index查询认定结果。
领证时间:2020年10月20日—10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领证地点:南京市栖霞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栖霞区丁家庄和悦街1号)。
领证须知:已被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归入本人档案,遗失不补)。证书可以代领,代领需有委托人写的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和代领人的身份证才能办理。尚处于妊娠期的申请人员,应在孕期结束后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并及时将体检合格证明交到相关认定部门,经审核后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如逾期未交(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认定机构将按规定取消教师资格,并同时注销教师资格证书。
领取证书的人员必须做好以下疫情防控工作:需提前申领“苏康码”,进入领证地点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并配合检测体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领证地点。申请人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咨询电话:85501433
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