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师招聘  > 招考信息 > 苏南地区

2020教师编制——新课改知识点整理


“三观”

一、学生观  记忆口诀:两独一发”】

1.学生是发展的人

1)学生是身心发展是有规律的。

2)学生是有巨大的发展潜能的

3)学生是处于发展过程中的人。
2.学生是独特的人

1)学生是完整的人

2)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独特性

3)学生与成人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3.学生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人

1)每一个学生都是独立于教师的头脑之外的,不以教师的意志为转移

2)学生是学习的主体

3)学生是全责的主体

二、教学观【记忆口诀:学习过人”】

1.教学从“教育者为中心”转向“学习者为中心”
在教学活动中,教师是教的主体,学生是学的主体,所以作为教师要充分发挥好自身的引导作用,对学生进行启发诱导,激发学生的潜能,从而实现学生主体性的发展。

2.教学从“教会学生知识”转向“教会学生学习”
叶圣陶先生说,教是为了不教。也就是说,教学并不是把知识教给学生就可以了,更重要的是要把学习的方法教给学生,这样才会终身受用。

3.教学从“重结论轻过程”转向“重结论的同时更重过程”
传统教学只注重学生最后的考试成绩,忽视了学生学习的过程,而新课改认为,结果固然重要,但是更重要的是学生学习的过程,所以我们在评价学生时,要注意总结性评价和形成性评价相结合。

4.教学从“关注学科”转向“关注人”
传统教学认为,我们只要把知识教给学生,学生学会知识就可以了。新课程改革认为,知识只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学完了知识之后,学生的情绪、情感、人格方面的变化,即要关注人。

三、教师观

1.从教师与学生的关系看,教师是学生学习的促进者。

2.从教学与研究的关系看,教师是教育教学的研究者。

3.从教学与课程的关系看,教师是课程的开发者和建设者。

4.从学校与社区的关系看,教师是社区型开放的教师。

 

“学习方式”(学生是主体,教师是促进者)

新课改倡导的三种学习方法是自主学习、合作学习和探究学习。

一、自主学习

学习者自主确立学习目标、制定学习进度、应用学习策略在解决问题中学习、进行自我评价,并能做出相应的调适。

自主学习策略:自主学习是就教学条件下学习的内在品质而言,相对的是“被动学习”、“机械学习”和“他主学习”。其核心是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充分体现学生的认知主体作用。自学学习策略具体形式多种多样,但始终以激发学生内部动机,“自主探索、自主发现”为主线,由“要我学”变为“我要学”。教师在设计、引导学生自学学习。

二、合作学习

学习者通过小组里的互助性学习,共同完成学习任务。小组成员既需要承担个人责任,还需要进行互动活动进行促进性的学习。

合作学习策略:合作学习是以小组为基本组织形式,教师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通过彼此激励、互相帮助的积极依赖,共同完成学习任务。合作学习是一种既适合教师主导作用发挥,又适合学生自主探索、自主发现的教学策略,是新课程中大力提倡的学习方式。合作学习为学习者提供对同一问题用多种不同观点进行观察比较和分析综合的机会,对问题的深化理解、知识的掌握运用和人际交往能力的提高大有裨益。

常见的合作学习形式有:讨论、角色扮演、竞争、协同、伙伴。

三、探究学习

学习者通过确定探究主题,在创设的探究情境中,开展有组织的探究活动,展示探究成果,从而获得知识、技能,形成探索精神和发展创新能力。

探究学习策略:探究究学习是从学科领域或现实社会生活中选择和确定研究主题,在教学中创设一种类似于学术(科学)研究的情境,学生在教师指导下通过自主、独立地发挥想象力。

 

校本课程

校本课程开发要基于学生的实际发展需求

校本课程开发的主体是教师

校本课程开发要善于利用现场课程资源

校本课程开发要基于国家基础教育计划中理解

 

评价

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评价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要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潜能,了解学生发展中的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发挥评价的教育功能,促进学生在原有水平上的发展。

建立促进教师不断提高的评价体系。强调教师对自己教学行为的分析与反思,建立以教师自评为主,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评价制度,使教师从多种渠道获得信息,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建立促进课程不断发展的评价体系。周期性地对学校课程执行的情况、课程实施中的问题进行分析评估,调整课程内容、改进教学管理,形成课程不断革新的机制。

苏程教育

欢迎在线留言,你可能有的问题,甚至我们如何改进的建议。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227号金轮峰华3楼305-307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799-0188 微博:苏程学校 Copyright @ 苏程教育.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3040301号

快速导航: 首页/ 关于苏程/ 教师招聘信息/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联系我们 救护车